广州会计服务
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企业
更新时间:2017-4-18 17:27:05
一: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应税销售额)超过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。
二: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,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,账簿健全、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、进项税额、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,经企业申请,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。
三: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,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,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。
四: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,可在办理国税税务登记后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。
五:个体经营者符合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所规定条件的,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,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。
电话:020-2988-6905
手机:Ms曾13924000733、Ms吴13922723533、Ms陈13544480899、MsX:13710834509
版权所有:广州正正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17134033号
正正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各顾问微信号
微信号一 微信号二 微信号三 微信号四



